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xi.gov.cn)或本机关网站(ybj.jiangxi.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10类:

  1.概况信息。包括局机关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局领导姓名职务和局领导重要活动和讲话。

  2.政策法规。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

  3.工作动态。本局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本局发布的政务公告、公示、通知等。

  4.财政信息。包括本单位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数据。

  5.建议提案办理。包括本机关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6.重点领域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有关情况。

  7.人事信息。包括本机关领导干部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和奖励情况。

  8.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9.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信息,涉外服务信息。

  10.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9类信息以外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ybj.jiangxi.gov.cn/。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线下公开渠道联系电话:0791-86293521(仅受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医保政策业务咨询请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电话点击这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政务新媒体: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财经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邮政编码:330006

  联系电话:0791-86293521(仅受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医保政策业务咨询请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电话点击这里

  传真号码:0791-86381056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请填写完整《申请表》并附相关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内容空白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本机关办公室场所(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咨询。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收费标准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②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③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④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6313186

  传真号码:0791-86381056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邮政编码:330006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