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西省 第一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名单》的通知
赣医保办字〔2021〕42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江西省第一批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名单》已经省医疗保障局第1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